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5-11-28 17:06:41
采购项目编号:HYZG202511CS010
一、招标条件
本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五层档案室等业务用房恒温恒湿空调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79614.27 元,招标人为广东省河源市 中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五层档案室等业务用房恒温恒湿空调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五层档案室等业务用房恒温恒湿空调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五层档案室等业务用房恒温恒湿空调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 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 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 款”认 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 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 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 格条件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路北面昌盛街东边(昌盛街 116 号)四楼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路北面昌盛街东边(昌盛街 116 号)四楼
七、其他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五层档案室等业务用房恒温恒湿空调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凯丰路益民街 1 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62-38271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中公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路北面昌盛街东边(昌盛街 116 号)四楼
联 系 人: 李小姐
电 话: 0762-3893818
电子邮件: hyzgcg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