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江流域水环境精准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行动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丰江流域水环境精准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行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源市源城区兴源东路1号华怡大楼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601-2021-00980
项目编号:HYZG202105GK002
项目名称:新丰江流域水环境精准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行动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12,071.7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丰江流域水环境精准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行动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012,071.7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 新丰江流域水环境精准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行动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012,071.72 | 7,012,071.7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生效起至2023年12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若查询结果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丰江流域水环境精准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行动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丰江流域水环境精准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行动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3)具有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检测能力范围含水和土壤)(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报名回执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7日至2021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兴源东路1号华怡大楼5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0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兴源东路1号华怡大楼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购买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4)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或现场提供)。
备注:①以上全部投标报名资料用A4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证明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且证明资料须加盖骑缝章。
②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明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18号
联系方式:0762-388397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中公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兴源东路1号华怡大楼5楼
联系方式:0762-3893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佳乐
电 话:0762-3893818
河源中公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7日